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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基建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01 15:19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意识,依据国家的有关安全法规、条例、标准和规程,制定本办法。要求施工单位自觉遵守和履行本办法内的各有关规定,对违反该规定内条款,造成安全事故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现将具体内容明确如下:

    一、 安全管理

1.施工单位在进场前,应在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送审的施工组织设计中,认真编写施工安全措施,措施要求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火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施工队长、安全员、施工班组长、分包项目经理等组成。

3.加强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定期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始终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做好工人岗前培训和新工人上岗培训。做到使每个工人明确自己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范。

4.项目经理是施工工地直接责任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5.建立安全生产报告制度。施工队要建立开工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具体实施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报告、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报告、用电安全生产报告、用火安全生产报告、每月安全生产报告等。

6.施工现场必须制作安全警示牌和安全警示条幅;要确保现场道路畅通;大型构件堆放整齐。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安全消防器材。

    二、 安全防护

1.要做到“四口”防护: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用临时拦杆或盖板等加以防护。

2.“五邻边”防护:尚未搭设外脚手架的阳台边、楼层边、屋面边、跑道两边必须设置1米~1.2米高的双栏杆和安全网。

3.安全通道:施工人员及其他人员,在施工过程或上下班的进出口处,应设置专门的安全通道。

4.高处作业:对相关的高处作业,必须参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设计并搭置可靠的内外脚手架、防护网等,制订可行的安全生产防护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5.防止机械伤害:施工机械应严格按施工规范进行操作,配备安全装置,加强机械保养和维护,保证机械正常运转,对重点运输机械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相关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运转要有记录。

6.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三、安全用电

现场施工用电应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布置和安排。

1.配电间:配电间必须按临时用电的规定进行设计和安装,同时由培训合格的专业电工负责,并落实责任制,保证日常的维护和使用。

2.现场用电设施:配电箱应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电线敷设按“三相五线制”的要求进行安装。

3.机械用电:机械用电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并落实到专人负责。

4.现场施工照明:晚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潮湿等特殊环境的施工,应使用安全低压照明,照明专用回路应配置漏电保护。

    四、消防防火

1.严格控制动火作业:为防止明火作业引发火灾,应履行动火报告,严格控制明火作业。

2.木工房防火:木工房是防火的重点区域,应及时清扫杂屑,严禁烟火,制作醒目警示,配备消防器材。

3.材料仓库及资料室防火:制订防火制度、责任到人,并配足消防器材。

4.宿舍及办公室防火:严禁随意用电用火,落实防火责任人。

5.不得使用电器取暖或烧煮,不得随意随地焚烧杂物等。

   五、垂直运输机械

    1.塔吊安装必须有力矩限制器、限位器,吊钩和卷扬机必须有保险装置,钢丝绳需定期保养;

 2.塔吊安装完毕必须进行严格验收,并经安监部门检查核发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3.必须由专人负责塔吊指挥,指挥人员和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六、用工管理

施工单位必须掌握所用工人的情况,不得收留和使用身份不明或身份证件不齐的人员,不得使用和收留历史不清或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

  七、对出现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出现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及时上报,协助调查和处理工作,企业项目部的处理意见向基建处上报,努力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对施工现场出现重大安全及火灾事故者,扣除施工单位履约保证金,并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重点处罚,罚金从履约保证金安全部分内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