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按照学校党委部署和后勤保障部党委的具体要求,5月30日,基建处党支部组织全体教工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重点学习政治纪律相关内容,会议由党支部副书记、副处长刘磊主持,全体教职工参会。
会上,刘磊首先带领大家回顾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历程,并领学了《条例》中的政治纪律篇章。通过集中学习,大家充分认识到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有效约束和规范党员干部言行的重要的党内法规,对于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维护党的团结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条例》的历次修订,是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不懈追求,体现了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严明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
《条例》明确的六大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涵盖了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既是对党员干部的警示和约束,也是帮助和保护。其中政治纪律在“六大纪律”中排在首位,说明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行动和政治言论两个方面所必须遵循的规则。
随后,刘磊选取了反面典型案例山东省泰安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永征受贿案和与会教工们一同引以为戒,要求大家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风肃纪,杜绝以权谋私,切实强化党纪学习,逐字逐句原原本本领会《条例》要求,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效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通过本次学习大家纷纷表示,今后将以反面案例为镜鉴,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的开展,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